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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dd直播间(为什么直播唱歌不算侵权)

PDD直播唱歌惹官司 网络演唱需注意版权

不久前,游戏主播PDD因为在直播中演唱了电视剧《康熙王朝》的主题曲《向天再借五百年》,被歌曲的版权方告上了法庭,索赔10万元。PDD是某直播平台的知名主播,拥有超过1900万的粉丝。他在直播中说,自己没想到唱歌也会涉及版权问题,以后不敢再唱了。

其实,随着网络平台和网红经济的兴起,很多主播都喜欢在直播间唱歌,增加与粉丝的互动。那么,PDD为什么会因为在直播间唱歌而侵犯了版权呢?侵权的赔偿标准是怎么确定的呢?在直播间唱歌要注意哪些事项才能避免侵权呢?为了解答这些问题,《法治日报》记者进行了调查。

直播唱歌不等于合理使用

据记者了解,《向天再借五百年》是由著名作曲家王立平创作的歌曲,目前该歌曲的版权归北京四季光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所有。PDD在直播间只是哼了几句《向天再借五百年》,就触犯了版权方的利益,这是为什么呢?

原来,根据我国的著作权法规定,任何人使用他人的作品,如果不符合合理使用或法定许可的情况,都属于侵犯著作权。如果只是为了个人的学习、研究或欣赏,而且没有收费或变相收费,这种情况可以认为是对他人作品的合理使用,不构成侵权。但是,PDD的直播不仅有大量的观众,而且还有打赏等收入来源,他的行为应该被认定为营利性的行为,而不是合理使用的范围。

“直播间通常有很多在线观众,而且还有打赏等收费行为,主播往往是为了吸引粉丝、与粉丝互动才唱歌,这种情况很难说是‘合理使用’的免责情形。在直播间未经许可唱歌,还可能同时侵犯了著作权和邻接权。在网络直播中唱歌,相当于通过非交互式的方式公开传播作品,这属于现行著作权法下广播权控制的行为,如果没有事先获得词、曲作者的许可,就可能侵犯他们的著作权。”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法官赵占领说。

如何避免直播唱歌侵权

那么,什么情况下可以认为是对他人作品的合理使用呢?赵占领介绍,一般来说,有以下几种情况:一是为了个人的学习、研究或欣赏而使用作品;二是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,该表演未向公众收费,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,且不以营利为目的;三是为了报道时事或者评论时事而引用他人的作品;四是为了教学或者科研而引用他人的作品;五是为了出版或者发行已经发表的作品而摘录少量的作品;六是为了公共利益而使用他人的作品。

针对这次直播唱歌被起诉的事件,PDD也已经做出了回应:目前经过与版权方律师的友好沟通,已经获得了《向天再借五百年》词、曲作者的谅解。他呼吁各位主播和视频创作者,在直播和内容创作中,一起注重提高音乐版权保护意识,尊重和保护版权方的合法权益,共同维护音乐市场的健康繁荣发展。

直播唱歌侵权案例频发

记者了解到,类似PDD这样因为直播唱歌而侵犯音乐著作权而被诉的案例并不少见。

2018年,由于主播冯提莫在直播时播放未经过授权的歌曲《恋人心》,直播平台被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诉至法院。某直播平台未经歌曲《小跳蛙》版权方授权,12名主播59次在直播间演唱《小跳蛙》被起诉,2021年法院判决直播平台向版权方赔偿4万余元。

随着直播平台的发展,目前已经有不少博主以在直播间唱歌为生。据悉,一些直播平台会给主播提供一个曲库,曲库里的歌曲都是获得授权的,平台会定时向音录协缴纳一笔费用,因此,主播唱平台曲库里面的歌曲不会出现侵权问题。

侵权赔偿标准如何确定

而一旦发生侵权问题,赔偿金额又如何确定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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